中国消费者报西安讯(记者徐文智)“六一”国际儿童节来临,小金盾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发布消费提示,陕西省市提醒广大经营主体和广告从业者谨慎使用儿童化妆品广告宣传用语,场监切勿制造防控近视广告宣传陷阱。管局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提示发布儿童化妆品广告时,标志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产品具有医疗作用。质量不得含有“食品级”“可食用”等词语或者使人误解可食用的安全有关图案,避免出现儿童化妆品与食品相混淆的无关内容。不得使用“基因技术”“纳米技术”等用语,小金盾不得对超出儿童化妆品功效的陕西省市内容进行宣传,如“祛斑美白”“祛痘”“脱毛”“防脱发”等。场监不得将“小金盾”标志与获得国家审批、管局质量认证等宣传用语相挂钩。提示“小金盾”是标志儿童化妆品辨识标志,区别于非儿童化妆品,但并非质量安全认证标志。
发布涉及治疗儿童青少年近视的科目和诊疗技术广告时,应当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并严格按照审查通过的广告内容进行发布,不得擅自剪辑、拼接、修改。涉及治疗近视功效的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应取得“三品一械”广告审查批准文件,并严格按照审查通过的广告内容发布。发布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产品或服务广告时,不得使用“康复”“恢复”“摘镜”“降低度数”“近视治愈”“近视克星”“度数修复”等表述或者降低近视度数的画面、视频等。普通食品或者不具备“缓解视疲劳功能”的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出现“缓解视疲劳功能”“改善视力”等功能性宣传。非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以外其他任何商品或者服务(包括眼镜配制)在内等广告,均不得涉及近视治疗的内容。
发布涉及未成年人广告时应注意,内容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引导其科学合理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禁止向未成年人发送任何形式的烟草(含电子烟)广告。在针对未成年人的大众传播媒介上,不得发布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酒类、美容广告,以及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游戏广告。针对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不得含有劝诱其要求家长购买广告商品或者服务的内容等。发布商业广告时,不得利用中小学生和幼儿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等发布或者变相发布。不得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
责任编辑:赵英男中国消费者报武汉讯张亮记者吴采平)国庆假期是广大消费者外出度假、亲朋好友相聚的高峰时期。9月30日,湖北省武汉市市场监管局发布餐饮安全消费提示,安全健康享用美食,食品安全不容忽视。武汉市市场监管局提示 ...
中国消费者报深圳讯记者黄劼)5月15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召开2023年度专业化职业化食品安全检查员工作总结大会。据悉,自2021年12月深圳首批专业化职业化食品安全检查员队伍组建以来,通过多轮遴选和检 ...
中国消费者报济南讯记者尹训银)今年以来,山东省宁阳县市场监管局以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用妆安全为核心,紧紧围绕监管重点,建立健全局、队、所“三级联动”工作机制,持续加强宣传教育,多管齐下,编织药化械 ...
近日,北京市石景山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了国庆节前集贸市场专项执法检查。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市场上水产品是否存在标注 “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字样的违法经营 ...
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针对央视“3•15”晚会曝光的阜阳市春天食品有限公司、安徽东辉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厨先生食品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用未经严格处理的槽头肉制作梅菜扣肉的问题,福建省 ...
中国消费者报杭州讯记者施本允)记者近日从浙江省绍兴市市场监管局获悉,3月以来,绍兴市市场监管局践行服务助企、监管惠民工作理念,以一部法规、三项改革构建“1+3”工作体系,推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利民行动走 ...